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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级法学专业学生开展旁听案件活动

发布时间:2011-10-16 点击量:

为了增长同学们的见识和实践经验,人文学科部法学专业组织学生开展了法院旁听案件活动。10月24日,2006级法学专业全体同学来到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旁听审贩毒案件。一切准备就绪,上午九点,正式开庭,审判长庄严地坐在审判席的正中央,定锤之后正式宣布由他一人独审第一宗案件。在庭审过程中,审判长按照程序问了被告姓名民族出生地家庭住址文化程度职业,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等问题,宣布了因本案刑事拘留日逮捕日以及释放日,并要求被告人必须回答审判长的问题,然后告知被告人依法享有哪些权利并一一详细地解释,询问其是否明白自己的权利以及是否履行,强调这些权利是给予被告机会为其行为辩护,在很大程度上保护被告人,极大的尊重了被告人的人格尊严。在案件庭审过程中,我们了解到了何为普通程序简易审理以及它对被告人的利弊,最后还有机会让被告做陈述,最后审判长判出最后的决定.

第二宗案件案情较复杂,是连环贩毒行为。参加庭审的除了审判长还有陪审团(人民陪审员/审判长),公诉员。三个被告人都没有请律师,由于公诉员认为采取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将会不利于被告人,提出采用普通程序审理更为合适,审判长予以采纳,起用普通程序。重点是公诉机关人员的举证: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相关单位的检验报告,缴获毒品的清单及相片等.公诉员条理分明的陈述.有条不紊地举证,让同学们折服,第一次真实地感受到了法律与现实的震撼.

在听审过程中,同学们学会了许多课本上所没有涉及的知识,了解到了审判过程中程序的重要性,法学专业的神圣性,知道了我国法官具有较大的裁量权,同时也看到了自身专业知识的不足之处。此次旁听的经历,对法学专业学生来说,具有极大的教育意义,它让同学们心里有了明确的目标,有目标就有了方向,学海无涯苦作舟,同学们坚信不久的未来,将可以以用自己的所学为当事人口若悬河地辩诉.

(人文学科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