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学院信息公开报告
本报告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香港本港台现场报码官网(/xxgk.htm)下载。
一、概述
2022-2023学年,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等规定,将信息公开作为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信息公开与学院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推动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促进学院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由院领导牵头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压实院内各单位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各单位分工协作,全院上下积极参与,形成了各单位各负其责、全院师生员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落实制度,严格规范管理
进一步完善落实学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法》等制度。健全信息收集、报送制度,加快院内OA办公系统公文处理,提高公文流转效率。制定实施《南昌大学科技学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程序等审查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合规合法、安全有效。
(三)推进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
加强学院门户网站及院内学工、团委等内设机构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建设;完善院内信息化建设,创建学院通知工作微信群,向师生员工及时公布学院文件、公告等各类信息。编辑出版学院《院报》《青峰》《年鉴》《规章制度汇编》《学生管理规定汇编》等;召开学位(学术)委员会及师生座谈会、校情通报会等会议;设立学院“书记信箱”“院长信箱”和“学工处信箱”,为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参与学院改革发展提供信息渠道保障。
(四)主动全面公开,确保信息透明
依托学院官网、信息公开网,主动将学院办学基本情况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将办学治校重要决策等信息,通过院内办公系统筹及时公开。推进决策公开,确定重大决策,严格履行师生参与、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推进服务公开,厘清各科室工作职责,编制职能部门办事公开指南;落实重点领域工作公开,推进财政预决算、招生信息、重大项目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重要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工作情况
2022-2023学年,学院严格依据《高等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有关要求,主动将10大类信息及时进行了公开。
(一)基本信息
学院官网“学院概况”栏,公开了学院简介,含机构设置、学科专业情况、在校生情况、教师队伍等办学基本信息。院内办公系统发布了各项规章制度、“十四五”发展规划、2022年度工作总结、2023年度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本学年共发布各类文件、通知560余份。学院信息公开网公布了年度报告等。
(二)招生考试信息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招生就业办公室在学院招生就业网站及时发布招生工作章程、招生政策、录取结果等招生考试信息,并在各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媒体或教育主流媒体等校外媒体平台进行招生宣传;将招生简章和2023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官方招生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公布。在招生录取阶段,通过开通专线电话、开展微信答疑、开启网上查询等途径,依次公布录取结果。录取结束后,将录取情况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站等进行公布。
(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计划财务处在部门网站“财务管理”栏中,公开了学院《经费支出审批办法》《经费报销管理办法》等文件;在院内OA办公网公布了学院2023年度部门预算、2022-2023学年新生收费等信息;在教代会《财务工作报告》中对学院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情况进行公开说明;学院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并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置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的公示牌,在各栋学生宿舍一楼大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
资产管理处在部门网站设置了国有资产数字化管理平台,要求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及时做好资产管理,确保账、物、人相符;在院内办公网,发布了《学院资产变动管理暂行办法》等资产及维修管理制度文件。
后勤保障处对学院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资金达到国家有关公开招标的项目,均在学院官网“公告”栏进行了招标公示。学院新校区建设、维修改造等在建工程项目有关招投标均按规定要求进行了公示。
(四)干部人事师资信息
学院在院内办公系统中,对副科级以上干部任前信息进行了公示,对学院副科级以上干部任免等文件进行了公布。人事处在学院官网“公告通知”栏,公布了人才招聘信息、入围体检名单及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院内办公系统,公布了学院2023年高校系列职称评审及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人员信息,岗位聘用人员信息等。
(五)教学质量信息
教务处在学院网站“信息公开”栏中,发布了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公布学科与专业设置、生源质量与在校生数、师资数量与结构、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人数、教授开出课程总门数和总门次数分别占开课总门数、总门次数的比例、教学建设与改革等信息。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教务处在部门网站教务在线“管理制度”栏,公布了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学籍预警管理办法》等文件。
学生工作处在部门网站“学工文件”栏,公布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学生日常管理规定》《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学金及奖励实施办法》等文件,并纳入《学生管理规定汇编》,新生入学后发放给每一位学生并组织学习和考试。
(七)学风建设信息
教务处在院内办公系统发布了学院《课堂教学督查管理办法》《课堂教学管理细则》等文件,对教师课堂教学及纪律要求、学生课堂学习及纪律要求等作了规定,加强课堂纪律管理。
学生工作处在院内办公系统、部门网站“学工文件”栏,公布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等文件。学院对学生考试违纪的处分,以行文方式下达至学生。党委教师工作部通过院内办公系统,发布了《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等文件。
(八)学位、学科信息
教务处在部门网站“管理制度”栏,公布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对学位授予条件、学位审批与撤销、异议与处理等作了规定。
(九)资助信息
学生资助中心在院内办公系统、部门网站“政策规章”栏,公布了《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违反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行为处罚规定》等文件和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举报邮箱及电话。通过微信公众号、院内电子屏和公示栏等途径公示国家奖助学金及家庭经济困难建档名单。
(十)毕业生就业信息
招生就业办公室建设了智慧就业服务系统,分别设置了单位、学生登录系统,可以及时查阅来校开展招聘活动的企业及岗位情况,实现了线上投递简历。同时,在学院就业信息网公布了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为更好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学院在官网首页专门开辟了信息公开专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本学年,学院未收到由教职工和学生以及社会公众和组织提出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的申请事项。
四、信息公开评议及投诉情况
学院各单位信息公开意识显著增强,信息公开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形式和途径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信息化和新媒体化进一步加深,全院师生员工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本学年,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受到投诉举报的情况,也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1.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学院官网、信息公开网、院报、领导信箱、微博、微信群、QQ群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层次多维度发布各类管理服务信息,不断扩大公开范围。
2.稳步推进“互联网+”信息公开。坚持把网络信息平台作为学院智慧校园建设重要内容,积极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努力实现校内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推动信息公开向更高水平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形式需要进一步拓展和丰富,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增强;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信息公开监督和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三)改进措施
1.强化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深化思想认识,提升业务能力。完善落实学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加强统筹联动,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分工协作、形成合力。
2.强化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程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等制度;坚持把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和月度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强化激励和问责,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3.强化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对办公系统全面升级,进一步完善学院官网、信息公开网站功能模块,优化信息公开栏目,推进招生、财务、招投标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加强学院官方微信、微博、QQ群等移动平台建设,综合利用学院官网、信息公开网、协同办公系统、院报、广播及会议、文件、年鉴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公开学院各类信息,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透明性,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推进学院依法治校水平。